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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at's just some people talking
Your prison is walking through this world alone
没办法,从来都是被开头折磨,每次都要借助歌词或者副词才能下笔。我也确实太久太久没写博客、日记之类的东西了,我从来都觉得能够每天在自己博客上瞎掰扯千八百字的人很不容易,毕竟跟与人聊天不一样,一个人聊比两个三个四五六七八个人聊可费劲多了。
对于我一直写不动博客,我自己有四种解释:第一,我平时话太多,都聊尽了,一个人的时候再写博客会觉得自己抄自己特别没劲;第二,鸡毛蒜皮的像什么“梁老大家的两条狗,其中一条是母的,人称‘小胖’,前些日子她下体有一些血迹,这些日子她下体已然变得饱满并色彩深沉了许多!”这种事情往微博上发就完了,而关于内心的事情,也许我内心太肮脏了,怕写出来吓到自己或者伤害到有些人;第三,对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很不满意,词不达意不如不写,如果便秘请来个彻底的便秘,别每次搞出一点来意犹未尽这一招用多了可就没劲了;第四,在有些人面前,你无所不知无所不能,一个人的时候你一无所有。
是的,总有一些人能挑逗你的神经,让你滔滔不绝,让你慨谈人生,让你一时间忘掉了那些不眠的夜晚,让你沉醉于难得的口腔快感。而此时此刻,我想一个人尽我所能在我的二十二岁,为过去这对我人生来说必定意义非凡的一年写下一些不起眼的文字。
这一年,我失去了曾经深爱的姑娘,并且到现在再提起她也已经能够如此平静。无论如何,我早已从心底接受了此生无法与其共度的事实,分别也不是毫无预兆。无论你是为何,这是你的决定。而我的决定,则是放掉那一段过去,永不回头。对你最大的抱歉则是,从此你我若再相逢只能形同陌路,你也得不到我的祝福。我知道你我一生都会爱上很多人,忘掉很多人。你,好自为之。
这一年,我结束了我的大学生活,告别了那段难忘的往昔岁月。在你怀抱的四年,自知学生不够努力,枉负同济。离开以后,再遥望母校,竟一如故乡。如今我在别处,天空时常飘起你那里的雨。只为同济,我独自去看《将爱》,电影中偶然闪现南北楼的红砖,感慨万千。不知何年何月能再回同济不是在梦里。只想问,是否别来无恙,远方的你?
这一年,我辗转到了北京。一个人在北京的日子对我来说,多数的情况下,时间太过难熬:看书看到分不清白天黑夜,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抽到嘴发苦,一个人去吃饭、看电影,走路走到腿抽筋,真的很想找一处温暖躲开这世界的雪雨冷风,却又想让自己变成一盏明亮或者昏黄的路灯,融进城市的夜空。至于工作,薪资看上去不算丰厚,可是我也别无所求。新认识很多人,遇到一些事,都不愿说得太细,就算了。还是我这二十几年一直走的基本路子:顺多于不顺,却总不满足。

这一年,我又路过天空,路过另一个城市,来到这个长江边上的山村。完全不同的口音、民风和另一种世俗扑面而来。我只能将自己埋在这潮湿的空气里,想我所想,梦我所梦。在某条高速公路旁边,一块巨大的广告牌醒目的字体写着:“是时候,衣锦还乡了。”且问谁又愿一生漂泊。
这一年,买了博尔赫斯、王小波、幽梦影、古文观止等大概二十几本书,读了一大半。还是要继续读一些书,来填补、冲洗如我曾说这些日子所感受到的自我浅薄与生活无趣。还看了一些片子,听了一些音乐。妈的,累了,这一段不写了。
上面我所写的每一段,展开都能写一大堆东西,可是我不想写细了,还是要厚积薄发。尽量避免“将创作冲动误以为是创作才能”。可是这日积月累的思虑,又该往何处安放?
我想,我也确实该找个人来爱自己,找个人来让我去爱你。谁能,又有谁愿做一辈子亡命之徒?
You'd better let somebody love you, before it's too late.
——献给我自己二十一岁的黄金时代。感谢老鹰乐队,听了你们的歌,没给过你们一分钱的版税。惭愧。
“那一天我二十一岁,
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。
我有好多奢望。
我想爱,想吃,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。”